2021年5月13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頒布了《藥物警戒質量管理規范》(Good Pharmacovigilance Practice, GVP),這是自2019年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簡稱“《藥品管理法》”)確立在我國建立藥物警戒制度以來,首個出臺的與藥物警戒相關的配套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GVP共9章134條,包含了企業開展藥物警戒活動的主要內容。所有藥物警戒活動均圍繞兩條主線,一條是以藥物警戒體系建設為主線,要求持有人建立、運行和維護藥物警戒體系;另一條是以藥品風險管理為主線,要求持有人對風險進行監測、識別、評估和控制。
藥物警戒體系是開展藥物警戒活動的基礎和保障。為保障藥物警戒體系的建立和有效運行,武漢公司建立了跨部門高層領導組成的藥品安全委員會作為我公司藥品安全問題最高決策機構,也成立了藥物警戒及醫學事務部以及配備了專職藥物警戒工作人員,開展藥物警戒工作。而足夠數量和質量的產品安全性信息是開展藥物警戒工作的基礎,也是我公司能監測、識別、評估和控制藥品不良反應的關鍵。在GVP第四章第一節中提到,持有人應當主動開展藥品上市后監測,建立并不斷完善信息收集途徑,主動、全面、有效地收集藥品使用過程中的疑似藥品不良反應信息。
作為武漢公司的一員,人人均應參與藥物警戒工作,公司任何部門、員工接收到醫學咨詢或不良事件相關信息后,應報告藥物警戒及醫學事務部,可以通過電話(027-88862194)、郵箱(pv.wh@sinopharm.com)等方式,也可以直接至藥物警戒及醫學事務辦公室(綜合樓B區427)直接與工作人員交流。
從不良反應監測上升到更高層次的貫穿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藥物警戒活動,離不開武漢公司各部門、全體員工的參與。大家樹立共同的理念,一起不懈的努力我們定能建立業內先進的藥物警戒體系,縱使山高路遠,但前路必定風光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