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在新冠疫情防控時期結合我所博士研究生招生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我所招收博士研究生旨在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按需招生,寧缺毋濫,確保招生質量。
第二章 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 建立由所領導牽頭、紀檢人員、導師及后勤部組成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博士研究生初試、復試和錄取的相關招生工作。科研開發部負責制定博士生招生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面試組領導及導師負責對考生進行全面能力考核;研招辦負責初試及復試的組織工作,包括考場布置、監考及考務工作等,后勤部負責初試及復試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包括體溫測試、健康碼查詢、外地考生的定點接送以及一次性醫用口罩、免洗消毒液、75%酒精防護品準備等工作。
第三章 學習方式
第四條 我所博士研究生的學習方式為全日制,學習年限為 3 年。
第四章 初試及評卷
第五條 初試
1.初試時間:6月13-14日,初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初試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鄭店黃金工業園路1號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綜合樓101會議室,外地考生可提前聯系科研開發部抵漢后到達研究所的路線。
3.初試筆試科目:外國語、二門專業課(醫學免疫學、分子生物學),政治理論(已獲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碩士生免考政治)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學歷和學位證書的查驗:考試時憑二代身份證刷證入場,所有考生來校參加考試前需查驗學歷和學位證書掃描件(往屆生提交碩士學位證書掃描件,應屆生學生證掃描件,以pdf格式提交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科研開發部。
第六條 命題及組織考試:初試命題及評卷由華中科技大學統一完成,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自行組織考試及公布成績等。
第五章 復試
第七條 復試工作安排
1.復試時間6月20日左右
2.復試原則和辦法:復試名額參考招生指標總數,進行差額復試(原則上按招生計劃120%-150%比例差額復試)。
3.復試地點: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鄭店黃金工業園路1號,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綜合樓5樓521會議室。
第八條 復試內容和形式:
1.資格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能參加復試。
(1)審查材料包括:考生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備查,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含身份證正反兩面);
(2)應屆碩士研究生提供學生證(往屆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打印有教育部學信網驗證編碼的本科學信檔案);
(3)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
(4)碩士階段成績單(加蓋學校公章)如不能返校可后期補交;
(5)在校(或工作單位)期間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現證明(加蓋公章),并提交相應原件。
2.考生還可提供證明其學術水平的論文等相關材料,如各類英語考級證書,計算機應用的等級證書,專業知識、能力的有關等級證書,各種獲獎證書和所發表學術論文的復印件等,與初試資料一起以pdf格式交科研開發部。
第九條 復試內容:
1.英語能力測試(占復試總成績30%):英語自我介紹,專業英語短文現場翻譯。
2.專業知識掌握能力測試(占復試總成績50%):根據報考專業由考官現場出題,結合我所在研領域和方向,考察考生的專業知識和素養。
3.綜合能力測試(占復試總成績20%):考生思維、邏輯能力(分析與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變反應能力;表達能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了解考生的研究興趣;科研能力與潛在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等。此環節將通過面試與政治審查綜合考評。
第十條 計分標準:
1.復試成績=英語能力(30%)+專業知識掌握能力(50%)+綜合能力(20%),總分100分;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視為不合格),原則上不予錄取。
2.初試成績及復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40%、60%比重。
總成績=初試平均成績(折合成百分制)*40%+復試總成績*60%。
3.按照總成績進行統一排序,由高到低錄取前4名。
第五章 錄 取
第十一條 我所博士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綜合考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思維、邏輯能力、應變反應能力、表達能力等各方面情況全面考察。按照計分辦法,公布考生成績和排名,向所長辦公會提交擬錄取名單,經所長辦公會決議,確定最終錄取名單。
第十二條 資格審查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未達到60分)、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一律不予錄取。有精神或身體疾病既往史的,需要提前告知,如有隱瞞,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有權取消錄取。
第六章 公 示
第十三條 公示與爭議解決辦法:
1、考生擬錄取名單在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經我所審核后對外公布,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
2、考生如果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需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向我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5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答復。
3、聯系方式:
研招辦咨詢電話:027-88843621 聯系人:韓老師(QQ:20550484)
考試成績復查電話:027-88843621
紀檢申訴電話:027-86634321
第七章 其他
第十四條 其他
1、初試、復試期間安全問題由考生個人承擔,食宿和體檢費用自理,外地考生抵漢前一周內做核酸及抗體檢測,結果pdf格式發科研開發部備案;外地考生需考試前一天抵漢。
2、初試及復試期間,武漢生物研究所將做好一切疫情相關的防控工作,使考生無后顧之憂,特上報武漢市江夏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由武漢生物制品研究所科研招辦負責解釋。